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9-27 09:30

市直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现就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1.规范性文件。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政策解读。 

  2.政策性文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市政府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或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主动公开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政策性文件应积极主动解读。 

  、解读重点 

  政策解读要全面、准确地讲清讲明讲透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预期效果、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要注重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避免“误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要重点解读。 

  、解读责任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多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市政府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由各部门自行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主动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解读形式 

  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注重发挥政府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提升宣传效果。市政府网站及“福清发布”政务微博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各部门也可以利用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解读。 

  、解读程序 

  (一)充分调研论证。各部门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前,要开展广泛的调研论证,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栏目平台作用,使政策制定更加科学。 

  (二)审查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进行备案确认,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商市府办秘书科提出意见。 

  (三)政策解读。起草单位在收到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审查意见后,应第一时间制订政策解读方案,并将政策解读相关材料随文件同时报市政府研究,切实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 

  (四)文件制发。经市领导研究同意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通过OA系统审签时拟稿人应选择主动公开。同时,应在拟文备注中注明该文件为规范文件或政策性文件,并将政策解读文件作为附件一并审签。 

  (五)上网发布。市公开办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同步在市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文件,解读文件与原文件相互关联。其他部门若需对本部门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参照此流程操作。 

  各单位应该充分认识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性,若因未能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备案或解读,导致政策制定失误或解读不到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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